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JiangSu Engineering Cost Association

采用工序或要素价格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是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

[发稿部门:省协会 - 办公室   发稿时间:2024-07-15   阅读次数:337]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笔者针对国家、省、市管理部门要求采用建筑市场工序价格或要素价格组成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方法,在当面临的瓶颈存在的问题以及目前当务之急需要开展的工作,阐述一点本人的看法。

 

关键词:工序或要素造价改革;重要举措

 

一、采用建筑市场工序价格或要素价格组成方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是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所需

近期国家、省市各级管理部门针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的作了改进,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连云港市住建局也根据国家住建部办公厅建办标(202038号《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住建厅苏建函价〔2020〕453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相应制定了《连云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连建管[2020]456号),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工作。

针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工程,本文依据苏建函价〔2020〕453号和连建管(2020456号文件中的编制方法要求:依据基准日期建筑市场的工序价格或要素价格组成的常用形式与水平确定清单综合单价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的可行性、合理性和适势性来阐述个人的一点看法。

依据基准日期建筑市场的工序价格或要素价格(以下简称:工序或要素组成编制项目工程造价,是在科技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势催生下,而采用的可行且又能合理地体现项目工程市场价格的编制方法。它既能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和市场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合理地反映项目工程建设的市场动态价格,且又能做到所编制最高投标限价适势地体现建筑市场最高期望价格。可以说,采用工序或要素的编制方法,这不仅仅是为了适应国际上采用的通行做法,更重要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而采取的长效管理之法,也是全面推行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不可缺少的主要方法更是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二、当前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所面临的瓶颈和存在的问题

1、造价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惯性思维以及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制约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症结所在

长期以来,针对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国家、省、市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管理文件已有明确要求,如:苏建规字[2013]4号文、苏建价(2014448号等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应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予以编制,且最高投标限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因此,项目单位一般也都是以计价定额等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但由此也导致了造价从业人员总是依靠计价定额等来编制项目的工程造价。造价从业人员一味地依赖定额根深蒂固已久,按定额计价已经在其头脑中形成了一贯的固有思维定式。定额、规范等就是他们执业所依靠的唯一“拐杖”,离开了这根“拐杖”也就寸步难行。在全市开展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的试点工作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造价编制人员的思维定式和知识结构的局限性已经显出端倪。针对具体试点项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只是一概按计价定额进行组价,很难摆脱套用定额的计价模式。不能做到对所套用计价定额组成的价格与市场价格是否存有差异的甄别与分析,不清楚或不注重建筑市场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对计价定额中人、机、材的消耗量是否产生了影响。缺乏对当前的市场经济状况下,承包方通常按照施工工序进行劳务分包的成本费用核算方式的进一步了解,对工序或要素价格的构成内容也是知之甚少等等,以致造价编制人员不能按要素来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因此,造价从业人员的惯性思维和知识结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对熟悉施工工序,并按工序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和建筑产品要素组成价格分析的专业人才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实施与推进。

2、类似工程经济数据积累的缺失、市场信息渠道的局限性,是制约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主要根源

以往类似工程经济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充分的获取有效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和可信的市场询价渠道等,这是采用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必须具备也不可缺少的重要前提条件,如果前提条件没有保障,按工序或要素来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也是纸上谈兵。若在前提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行推行按工序或要素来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结果也是适得其反。因此,采用的类似工程经济数据是否合理和获取的市场信息(包括:价格、技术、工序及要素成本核算等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全面等,是直接影响到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质量的关键因素。

但当下,因缺乏可以采用的以往类似工程经济数据,以及类似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等的数据分析。且也没有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信息渠道狭窄、信息量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造成推行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存在很大的难度。

三、突破瓶颈,积极推进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针对以上所述面临的瓶颈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推行按工序或要素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目前的当务之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是,进一步提升造价咨询人员的从业技能,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训与引进,适应推进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的需要二是,要注重对已建项目工程的经济数据积累,以及对其造价指标、指数等的分析。行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有关咨询服务单位或项目单位提供以往项目工程的有关经济数据资料,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经济指标数据测算分析。测算分析数据可供社会参考是,要扩大市场信息来源渠道,做到了解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全面、充分、具体、细致、及时、到位是,要建立多功能、全方位的公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如何做好通过信息平台所获取的有关经济指标数据信息的准确、合理,确保按工序或要素价格法所采用的经济指标数据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质量。笔者认为,首先应在共享信息平台上建立经济指标信息数据库。为了充实数据库中各类经济指标数据,增加数据库中的信息量,满足按工序或要素价格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对有关经济指标数据的需求。并最大程度地确保数据库中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可信、可靠,且做到一网一站一库中的信息可寻、可溯。故,数据库的建立层面要高,最好由国家建设部的有关管理机构,通过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等,统一制定数据库的建立模式,并实行统一归口、互联、互通,且逐步充实与完善数据库的建设。数据库必须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监管,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应下设数据库管理中心,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对数据库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的管理。

为了确保列入数据库中的有关经济指标数据信息的真实、合理、有效性。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的测算分析方法进行采集:

1、针对按计价定额和费用标准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其它有关费用,其价格趋近于市场价格并且可行的,可直接将其经济指标数据列入数据库。

2、针对总承包单位按全费用综合单价对外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市场能接受的合理价格,可按其价格并结合建筑行业内部收益率(主要是考虑总包单位应得的收益)予以调整,且将调整后的价格经济指标数据列入数据库。

3、针对按计费标准计取的措施费、规费等等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可根据施工方的实际发生进行测算分析,并通过市场调研后确定市场能接受的合理计费费率列入数据库。

4、针对总包单位按工序采用劳务分包的,根据劳务分包合同价格并结合市场调研价格和建筑行业内部收益率,按经测算分析且适合市场经济的相应工序价格的经济指标数据列入数据库。

5、针对依据计价定额计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可依据基准日期建筑市场的工序价格或要素价格组成的常用形式与水平,按测算分析确定的价格经济指标数据列入数据库。

6、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项目工程,针对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等,按照收集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以及承建过类似项目工程的中标价或结算价,并结合建设标准、规模、工程类型、建设周期、市场调研等,经测算分析,确定适应市场价格的计费费率,列入数据库。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

2、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4448号;

3、国家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标(202038号;

4、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函价〔2020〕453号

5、《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

6、连云港市建设局,连建管(2020456号。